党委宣传部工作职责:
1.负责在师生中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党和国家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学校的中心工作,引导和推动全校各部门、二级学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、决策部署、指示精神。
2.统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,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做好学校舆情信息的分析研判,引导校内外舆论,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单位、部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。
3.统筹协调学校政治理论学习、宣传、研究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、单位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、形势政策教育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。
4.归口管理学校对外宣传报道,协调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工作。严格落实“三审三校”制度,负责学校新闻发布与审核工作,负责学校各类宣传媒体、宣传阵地的建设与监管,统筹校内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,校内各类出版物的监管,校内举办的人文、社科类报告、讲座等的审核及管理。
5.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牵头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。负责制定校园文化建设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,开展全校普法宣传教育、文明校园创建等工作。
6.组织协调校内重要活动、大型会议和重要节日的宣传工作,做好相关重要活动的新闻摄影、新闻稿件审核或撰写工作。
7.负责校报《盐城工院报》的编辑和发行工作。
8.负责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各项工作,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